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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缓缴
根据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5个特困行业企业、17个扩围行业的困难企业和困难中小微企业等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具体实施细则,一起来看看吧
5个特困
行业
1.实施范围: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
2.实施条件:大中小微企业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均适用
3.实施期限:
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2年年底
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17个扩围困难行业
1.实施范围: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
2.实施条件:大中小微企业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均适用且为困难企业
*我市困难企业认定标准:企业申请缓缴前2022年度连续三个月累计为亏损状态,申请缓缴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3.实施期限:
养老保险费:自企业申请当月起至2022年年底
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自企业申请当月起,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原则上与5个特困行业截止时间2023年3月一致)
*本次政策规定的缓缴期限均指缓缴费款的所属期,并非缴款期限。
困难中小微企业
1.实施范围: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2.实施条件: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
*我市属于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
3.实施期限:
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自企业申请当月起至2022年年底
小贴士
1.费款补缴
养老保险费:
1.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开始补缴。
2.可一次性补缴到位,也可选择按月分期补缴的方式,每月补缴不低于一个月度的缓缴费款。
3.最迟应于2023年6月底前全部补缴到位。
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到位。
2.如何办理
符合缓缴政策的单位,可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也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搜索“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在线办理。
供稿:市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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