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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是否均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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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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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23 19: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张家口税务
标题: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是否均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3NDE2MzgwNA==&mid=2651778451&idx=2&sn=4d8504517fcfda5473218e0c4678b001&chksm=f0e27ca0c795f5b69f232e07e6d65395089ca8c3ca1803aa05e4e325eb92af8221230e43a1e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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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制发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明确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同日,税务部门还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号),对相关征管问题进行明确,主要包括免税或放弃免税开具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填写申报表等问题。



相关问答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是否均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是否适用免税政策,应根据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判断,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方可适用免税政策,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则应按照此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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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设计:张家口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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