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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纳税人,全电发票的这些热点你都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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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23 03:4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燕山税务
标题: @北京市纳税人,全电发票的这些热点你都了解了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ODE2ODQ3OA==&mid=2652071231&idx=1&sn=7f91bc615173b77bec884cf2fe21b2ca&chksm=8b727ecebc05f7d8dd9be4220f203e78612d7816ca0f266754e73cf1ed0637e75833fd20622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22 13:42
二维码: -










全电发票





一起来学习
有关全电发票热点问题
第二弹~


热点一
北京市纳税人接收到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有何区别?
北京市纳税人接收到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现有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与现行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比,区别在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后,发票数据通过加密通道传输、税务机关签名防篡改等方式进行安全防护,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密码区将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以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热点二
北京市纳税人接收到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由开票方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如何操作?
(一)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其中,《确认单》需要与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相符。
(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受票方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填开《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依据《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三)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或纸质发票已用于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暂不允许开具红字发票。

热点三
北京市纳税人取得哪些类型的发票可进行用途确认?通过什么渠道进行确认?
北京市纳税人继续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功能,取得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等增值税扣税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按规定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

热点四
北京市纳税人通过什么渠道可以进行全电发票信息的查验?
北京市纳税人可以通过
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对全电发票的信息进行查验。

热点五
北京市纳税人取得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纳税人取得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热点六
推行全电发票的意义
使用全电发票无需领用UKey、无需做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发票,在通过可信身份体系认证的情况下可以实现不受地域、平台、时间限制即时开票,提升开票便捷度;电子发票以要素化数据电文承载交易信息,具备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电子化入账,有利于会计核算的全程无纸化,大幅降低纳税人用票成本。同时,推行全电发票节约大量纸质发票印制成本,减少了票种核定,票量审批等人工干预环节,大幅提升了发票管理效率。

End


6月征期日历,请查收!
@纳税人 全电发票来了,你的疑问我来解答~
个税汇算月底截止!这些问题请留意!

来源:北京燕山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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