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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2022年“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您能享受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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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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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23 00:0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税务
标题: 【案例解析】2022年“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您能享受吗?(四)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QzMjUzNQ==&mid=2652144540&idx=1&sn=880de34dc518e9b3b203a93a5338593f&chksm=8bfb2b24bc8ca23211d9b9b789a3c56ce35f1d12d48a47e548b77f0cae1846f391d0cb48945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22 11:30
二维码: -




2022年“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政 策 概 述
一、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我市出台了《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津财规〔2022〕5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优 惠 税 种
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耕地占用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谁能享受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
概念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从业人数≤ 300人、资产总额≤ 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
1.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
2.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
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
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上下滑动查阅更多内容)


?
为您解读下列情形
?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的新设立企业


新设立指
该所属期的上年未办理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前
根据人员和资产等标准来判断是否享受优惠

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
按首次汇算清缴结果判断是否享受优惠

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按首次汇算清缴结果判定是否享受优惠

首次汇算清缴结果

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自首次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减免优惠
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按期申报
自首次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再享受减免优惠
按次申报
自首次办理汇算清缴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不再享受减免优惠

案 例 解 析

D公司于2021年6月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12月1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22年4月20日按规定期限办理了2021年度汇算清缴,结果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D公司于4月23日依照规定按次申报耕地占用税,可以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吗?

分析
01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12月1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一般纳税人
02
2022年4月20日办理了2021年度汇算清缴
办理了首次汇算清缴
03
汇算清缴结果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04
于4月23日依照规定按次申报耕地占用税
按次申报(自2022年4月20日起)

分析结果
按次申报,自2022年4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不享受减免优惠;若按期申报,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不享受减免优惠
答:不可以。D公司首次汇算清缴后已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对于按次申报,自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精彩内容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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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2022年“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您能享受吗?(三)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
制作: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编发: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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