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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扩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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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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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
2022-6-22 04: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生态城税务
标题: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扩围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TgzMTU0Mw==&mid=2650532637&idx=1&sn=cb6279835c2c7f64d10281d527a8d32f&chksm=88792685bf0eaf93c4a85f22e36e3d01d1853c0e13ff5d9f518d447e670db19a4f0e3aa7634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21 18:04
二维码: -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扩围啦!
快来和“生态小税”工作室的成员们共同学习吧



问:听说最近出台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行业范围进行了扩大,我们是批发零售企业,之前只能享受60%的留抵退税,我现在想知道,我们是不是能享受100%的留抵退税政策了?
答:2022年6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相比起2022年第14号公告的内容,此次公告还是有着不小的变化,尤其是体现在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将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至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所以,您的企业马上就可以享受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的政策了。
问:那么这次行业范围的扩大,只列入了批发零售企业吗?具体我们该如何判断我们是否符合这个行业的要求呢?
答:不是的,2022年第14号公告和第21号公告所称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上述销售额的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实际销售额计算确定,纳税人申请退税前实际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是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问:那么对于我们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究竟该什么时间去申请留抵退税呢?
答: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您可以自2022年7月份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和申请一次性退还增值税存量留抵税额,等您7月份完成增值税申报以后,就可以申请留抵退税了。
问:我们还有一个兄弟单位,他属于混业经营企业,那么在使用留抵退税政策时,该如何确定行业归属呢?
答:您的这个问题呀,咱们2022年第21号公告就刚好有了答复。21号公告明确,按照14号公告第六条规定适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时,纳税人的行业归属,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关于以主要经济活动确定行业归属的原则,以上一会计年度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应业务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比重最高的行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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