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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情 促发展】一文获取“生活性服务业”疫情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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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27 11:5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福建税务
标题: 【战疫情 促发展】一文获取“生活性服务业”疫情税收优惠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KupVxZNRrhBQvHxiCfWLHw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4-23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8-10 09:14 编辑

【战疫情 促发展】一文获取“生活性服务业”疫情税收优惠
来源:福建税务

今天,财务小黄接到一个视频通话后
潇洒地捋一捋头发,高高兴兴的去跟老板汇报了一个好消息

8.jpg
一起来看看是什么好消息吧~
10.png
那么生活性服务业具体包括哪些行业呢?
       小编特地做了一个思(粗)维(糙)导(的)图(图),快来一起了解下。

11.jpg
最后,一起看看电子税务申报操作的注意事项
(以小规模纳税人电子税务局申报为例)

12.jpg
13.jpg

3、在报表列报中,注意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在第二栏“免税项目”中第一列的“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
选择相应的政策依据(支持关键词搜索,如“疫情”),选择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再输入相应的免征项目销售额,这部分销售额即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同时也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当然了,如果申报金额在30万以下,本身可适用普惠性优惠免征增值税的,是不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

14.jpg
特别提醒:8号公告的执行期限是自2020年1月1日起,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春光无限好,最美四月天
疫情的阴霾渐渐散去,复工复产有序推进
花都开好了,一起奋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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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p.weixin.qq.com/s/KupVxZNRrhBQvHxiCfWLHw  发表于 2020-4-27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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