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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税通”一手房契税申报缴纳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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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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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20 23:0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中山税务
标题: “粤税通”一手房契税申报缴纳指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MDc1NDQwMA==&mid=2651663075&idx=5&sn=76776aff73d08160c74daf52915c8048&chksm=811d9d6cb66a147a931e37e0a290cd8234035e928895f848977ee5cf7466465093321e7ab4b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17 15:41
二维码: -


一、
实名认证操作

(一)微信搜索“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点击“跳过”,点击“允许”


(点击可查看大图)

(二)左上角选择“中山市”,点击“请登录”,提示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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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行人脸识别登录验证选择人脸识别认证,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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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进行反光识别,勾选同意《隐私协议》、《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及《人脸识别服务协议》,“点击开始登录”。

(点击可查看大图)

(五)实名信息授权
(如果以前已实名可跳过下图步骤),勾选《微信支付用户授权协议》,点击“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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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人进行人脸识别操作
勾选《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点击“下一步”,正面面向屏幕,进行识别,完成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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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房地产交易
智能办税系统操作

(一)登录后,选择点击进入“我的不动产税费”——“房屋买卖”。
向下滑动查看所有内容

(二)选择房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
选择“广东省房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点击“增量房”。
向下滑动查看所有内容

(三)选择房产所在地的行政区划,点击“确定”。

(点击可查看大图)

(四)阅读办理须知,点击“已经阅读,确认办理”。
向下滑动查看所有内容

(五)自行申报模式下填写办理人信息,代理申报下填写购房人信息,输入验证码,点击“下一步”。(港澳台人士如果实名认证不成功,可通过代理模式进行申报(代理人可以是持有中国内地居民身份证人士))


(点击可查看大图)

(六)输入房屋买卖合同编号

点击“查询”。(如果查询不到房产信息,请带齐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点击可查看大图)

(七)获取、补充房产基本信息。
核对房产类型,按合同内商品房的用途选择正确的房产类型(如合同信息、房屋信息与实际不符,建议纳税人到房产所在的住建部门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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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核对共有方式等,无误则点击“确认无误”。

(点击可查看大图)

(九)点击查询选择该房产对应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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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点击编辑,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确认买卖双方信息,核对是否申请优惠、家庭套次、婚姻状态等信息,如无误点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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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补充相关信息,填写或扫描录入购房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下图以购房者只有一人和没有补充协议为例,如有协议的,补充协议选择“是”,并在下一步上传补充协议的图片。)

(点击可查看大图)

(十二)上传资料
1. 委托代办,受托人身份证件及委托书
(必须上传)
委托办理的拍照上传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书面委托书(委托书由个人签章)

2.上传购房发票原件。(必须上传)

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的,上传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上传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住房证明。【住房证明可关注“中山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查询下载】

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承诺家庭成员情况及家庭住房情况,无需提供上述资料。打印签署并上传《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签名并按指模)。【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版获得途径: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首页 > 中山市税务局 > 信息公开 > 其他规费 > 办理指引 >选择附件1: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扫一扫下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十三)提交成功

(点击可查看大图)

(十四)待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后台审核后,纳税人可收到短信通知然后再次进入“广东省房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点击“申报查询”或“清缴税费”进行后续税费清缴操作。申报错误也可自行作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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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核对计税依据、应征税额,检查是否享受优惠,如核实有误,需返回检查并更改;如核实无误,点击“立即缴款”。系统提示付款成功即完成税费清缴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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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如需打印税票,再次进入“广东省房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点击“电子税票”,然后截屏出来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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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供稿:东区税务分局
编发:中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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