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795
  • Tax100会员 33201
查看: 677|回复: 0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字〔2008〕289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489
2020-6-11 12: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zsdy-sfcx.shui12366.com/xjsf/html/zw.html?#pc1TW6aqem0YrsMEB9FroQ==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内地税字〔2008〕289号
文件名: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字〔2008〕289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08-10-3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内地税字〔2008〕289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8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