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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申报纳税期延至20日,这些企业可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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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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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20 02: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长春税务
标题: 6月申报纳税期延至20日,这些企业可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MzE0ODMzMg==&mid=2650653834&idx=2&sn=0e0aedd716e06987f5600a103838b730&chksm=8edab9c9b9ad30df555ac2821d8b12ebfb02ba2dd68e5d2392041355f8d7a7e7ca22c53fe1a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19 14:30
二维码: -


因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2022年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提醒大家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错峰完成申报!


6月申报要点

6月申报期: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规定,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填报要点:
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6月申报期可申请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留抵退税新政的基本退税条件有哪些?留抵退税额如何计算?
特别提醒
由于各地疫情影响,为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工作,有些地方税务局将申报纳税期限继续延长。提醒相关纳税人密切关注各地税务局的相关通知公告。
来源:吉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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