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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6-18 04: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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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无锡税务
标题:
@出口企业 实地核查“容缺办理”规定您了解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Q0NTMyMA==&mid=2650189058&idx=5&sn=91bd416b37d663f26192030e9787fa60&chksm=8818cba5bf6f42b3b3d98157d45e240ddac12efbb52b05a3f799382358ed8f570ebdf02b2d4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17 18:06
二维码:
-
针对首次申报出口退税
需实地核查的企业
采取“容缺办”先予退税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
规定:对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需实地核查通过方可办理的首次申报的出口退(免)税以及变更退(免)税办法后首次申报的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经审核未发现涉嫌骗税等疑点或者已排除涉嫌骗税等疑点的,应按照“容缺办理”的原则办理退(免)税。
哪些企业适用“容缺办理”?
1.外贸企业首次申报出口退税(含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首次申报自营出口业务退税)
2.生产企业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含生产企业首次委托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申报代办退税)
3.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首次申报代办退税
哪些业务适用“容缺办理”?
1.纳税人出口货物
2.视同出口货物
3.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4.发生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涉及的出口退(免)税
注意: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货物退(免)税申报、经审核无法排除涉嫌骗税疑点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暂不适用容缺办理。
“容缺办理”限额标准是多少?
纳税人累计申报的应退(免)税额未超过限额前,可享受“容缺办理”政策,先行按规定审核办理退(免)税再进行实地核查。具体限额标准如下:
1.外贸企业(含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自营出口业务):100万元
2.生产企业(含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业务):200万元
3.代办退税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100万元
注意:当纳税人累计申报的应退(免)税额超过限额后,超过限额的部分需待实地核查通过后再行办理退(免)税。
程序可容缺
责任不能缺
适用容缺办理政策,实地程序可容缺,但出口企业的纳税责任和风险意识不能缺。
出口企业在首次申报退税之前,须从经营情况、出口情况、财务核算情况、单证备案情况等方面进行
自检
,确保主要资料完备。否则已经按照“容缺办理”原则先行办理的退(免)税,经实地核查后属于按规定不予办理退(免)税情形的,将会面临税款追回。
企业备查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文件依据
1.《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这一重要变化请及时关注
@出口企业 您的“定制版”提醒服务已上线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杨其雷 卜宁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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