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68
  • Tax100会员 27965
查看: 425|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税总办函〔2018〕96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专用章”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3863
2020-6-11 11:5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xi.chinatax.gov.cn/zcfg/detail/sx-11400-3815-1697956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文件编号: 税总办函〔2018〕96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税总办函〔2018〕96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专用章”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03-0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专用章”的通知
税总办函〔2018〕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税务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税总函〔2017〕162号)要求和政务公开工作需要,按照印章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自即日起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专用章”。
特此通知。
  附件:印章印模(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8年3月8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