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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两费(43) | 申报“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时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资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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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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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16 05:3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山东税务
标题: 六税两费(43) | 申报“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时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资料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OTA0NDEyNQ==&mid=2651024505&idx=5&sn=0c3c3ef0c96a46fde2a333546f4d6905&chksm=f76b500bc01cd91d33e56b995ac9781d8345cec13f4d7df4a79e5b1b51dc56606e7f3a91e29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15 17:02
二维码: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3号,以下简称《公告》)。



相关问答
Q:
申报“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时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资料吗?
答: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关要求,减轻纳税人报送资料负担,《公告》规定,本次减免优惠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温馨提示:为确保纳税人足额享受减免优惠,《公告》规定,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对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的,系统将在纳税人下次申报时,自动抵减同税费种的应纳税费款。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责编:桑军 王彦航
编审:刘后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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