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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随身听: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热点问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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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10 23: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大连税务
标题: 12366随身听: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热点问题(一)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TAzNzc5Ng==&mid=2649933716&idx=1&sn=62d3954a38c59d61414de6a7bbe5f26a&chksm=8324ac1fb45325096361c091a02a974191634246c802bd09653f28e44921309edfa26040b8d2#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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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6-0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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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税务局在线收听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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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陆续发布一系列退税、减税、缓税政策,为企业雪中送炭,助力企业焕发生机。本期跟大家分享: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热点问题(一)



01
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包括哪些?
具体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2
增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分别指的是什么?

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03
可退税额如何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进项构成比例,为 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2022年第21号)
摘自《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

往期回顾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指引
2.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3.多业经营企业是否属于制造业企业的判定
4.除制造业外的企业研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
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
6.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要点
7.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8.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9.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10.小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11.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12.符合条件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3.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
14.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15.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END
来源:大连税务
供稿: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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