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923
  • Tax100会员 33390
查看: 243|回复: 0

【通知】财政部等三部委进一步明确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保险产品范围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3099
2022-6-10 21:5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扬州税务
标题: 【通知】财政部等三部委进一步明确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保险产品范围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MDkxNjA2NA==&mid=2247503138&idx=2&sn=ad5715b564e3240290f986151cf9ead2&chksm=ec1a1eaddb6d97bbfc5f11329d328eb638228c4fff580eaa1ef07cb752ab6f473fd5f9467ea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09 09:15
二维码: -

关于进一步明确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保险产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银保监局: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现就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保险产品范围通知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关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规范和条件”中所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其具体产品类型以及产品指引框架和示范条款由银保监会商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新的产品发布后,此前有关产品的规定与新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银保监会
  2022年5月31日
来源:财政部
编发:扬州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喜欢就点我?
734_1654869018492.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