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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润民心 “典”亮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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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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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9 01: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随州税务
标题: 普法润民心 “典”亮新生活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ODkwNjcxMQ==&mid=2247496766&idx=1&sn=0a6984a6e4a4c9a3457b3220b1a9ae82&chksm=f9830206cef48b10bb18f208ce39b41170346275a0d5b2b939efa41ce8dff3d2bbe0782d522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08 10:23
二维码: -

“我一直认为公证遗嘱是最大的,今天听了普法队员的宣传,我才明白《民法典》实施后是以最后立的有效遗嘱为准。”在村广场宣讲活动结束后,王大爷这样说道。

6月2日,随州市曾都区税务局组织普法宣传队员走进何店镇王店村,结合最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用生动的语言、典型的案例,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样的《民法典》宣传活动,让《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典”亮农村新生活。
活动中,普法队员现场宣讲《民法典》与税收的相关的法律知识,涉及到继承遗产应当清偿税款、遗赠人应当缴纳税款、继承应依法纳税等,帮助村民“做法律的明白人” 。

“虽然《民法典》颁布两周年了,但是每次学习都有新的收获。”王店村村委会主任李鸿斌高兴地分享着自己的学习心得。为将《民法典》宣传引向深入,融入农民的日常生活中。普法队员通过入户走访,“一对一”进行普法宣传,让民法典融入群众生活的点点滴滴。“以前,我们只知道村里的土地、森林、荒地属于全体村民集体所有,由村委会负责处置这些集体财产,但是并不清楚集体财产的具体处置情况。通过普法队员的讲解,我知道村民作为集体成员,有知情的权力,村委会作为所有权行使代表,也有公布集体财产的义务。而且,对于村委会作出的决定,我们也有监督的权力,如果发现合法权益受损,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这样一来,既增加了集体财产的透明度,也增加了村委会和我们老百姓之间的互信,《民法典》真的是与我们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村民张大娘开心地说道。
普法队员还来到田间地头,帮助种植专业合作社采摘黄瓜,为他们讲解农产品种植销售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对农业专业合作社免征增值税,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广泛的宣传,详细了解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对他们实行“一对一”帮扶,为他们“量身定制”涉税问题解决方案。

“税务干部不仅是优惠政策宣传员还是民法典普法员,帮我们了解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还带来了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裕丰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鄢某夫妇高兴地说,“在2021年夏天洪灾过后,我们合作社损失惨重,种植的大棚全被洪水冲走了,本来不打算继续干下去了。了解这一情况后,曾都区区税务局驻王店村第一书记金胜利,多次上门给我宣讲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享受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并且手把手教我们完成网上增值税免税申报。我们合作社在曾都区税务局的大力帮扶下,完成了灾后重建,今年投资100万元重新搭建种植大棚,预计能盈利20万元,感谢税务局对我们的贴心服务,我们将扎根乡村,助力乡村振兴。”
曾都区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曾都区税务局将持续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以创新多样的普法形式,积极营造全民学习民法典、崇尚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的良好氛围。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曾都区税务局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曾都区税务局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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