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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 【特别关注】南方中心研究报告称,金额A和第12B条制度哪个能给发展中国家带来更大的税收收入,很难得出一个确切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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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2-6-6 17: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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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中心官网

编译:思迈特财税国际税收服务团队
6月1日,南方中心发布了一份题名为《一个艰难的决定?比较发展中国家从金额A和联合国协定范本第12B条制度中获得的税收收入》(A Tough Call? COMPARING TAX REVENUES TO BE RAISED BY DEVELOPING COUNTRIES FROM THE AMOUNT A AND THE UN MODEL TREATY ARTICLE 12B REGIMES)的研究报告,对南方中心和非洲联盟成员国在金额A和联合国协定范本第12B条制度(以下简称“第12B条制度”)下获得的税收收入进行了比较。
该研究报告表明,金额A和第12B条制度的比较收入效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三个因素:(1)第12B条制度的设计细节;(2)该辖区是否拥有可能在金额A或第12B条制度适用范围的跨国企业总部;(3)如果有的话,该辖区将向根据金额A或第12B条制度征税的国内纳税人提供哪些双重征税减免。

研究报告总结和结论
1、该研究报告中讨论的分析基于2018年至2020年期间的数据,模拟了金额A和第12B条制度对南方中心和非洲联盟成员国的税收收入影响。
2、该研究报告使用私营行业研究人员可用的数据库,确定了可能在金额A适用范围内的跨国企业,其销售额门槛为200亿或100亿欧元,以及可能受到第12B条制度影响的跨国企业集团。该研究报告根据业务活动的性质将后者分为“纯”ADS公司和混合ADS公司。为了使分析易于管理,该研究报告中第12B条制度分析的范围仅限于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公司。该研究报告认为,取消最低销售额标准将增加根据第12B条制度估计的税收收入,尽管目前无法估计这种增加的规模。
3、在制定按辖区估算税收收入的方法时,该研究报告考虑了两种税收制度下已商定或考虑的参数。因此,该研究报告为金额A制度构建了两种情景,适用范围内跨国企业的最低销售额门槛分别为200亿欧元和100亿欧元,并分别使用3%和4%的税率模拟第12B条制度下总额法的影响。该研究报告还根据第12B条制度下净额法计算了结果。虽然此时可以考虑确定金额A设计的参数,但第12B条制度的最终设计可在签订或重新谈判税收协定的辖区之间进行谈判。因此,除了该研究报告在分析中建模的设计之外,第12B条制度的设计是可行的。
4、该研究报告的分析受几个关键假设和限制的影响。一个重要的限制是对收入地域来源的分析依赖于FactSet GeoRev数据库中记录的数据。该研究报告将这些数据用作金额A和第12B条制度适用范围内跨国企业从成员国获得税收收入的估计。该研究报告还依赖数据库中提供的合并层面的公司财务数据。由于缺乏获取实际纳税人的财务数据和针对特定公司的信息,可能导致该报告的估计与依赖于纳税人特定数据的估计存在重大差异。
5、总体而言,该研究报告的分析表明,第12B条制度在方法的设计上比较“狭窄”。在净额法下,其仅考虑了“纯”ADS业务;而在总额法下相对较低的税率(如3%),可能不会给南方中心和非洲联盟成员国带来足够大的好处,从而使得它们更愿意采用支柱一金额A而不是第12B条制度。如果第12B条制度旨在涵盖“纯”和混合ADS业务并限制净额法的应用,则这一结论对大多数成员国可能会发生变化。对于拥有在外国辖区产生很大一部分收入的跨国企业的成员国而言,金额A和第12B条制度之间的选择可能更加细微,因为这两种制度之间的选择将取决于第12B条制度下方法的设计以及是否将给予国内跨国企业双重征税减免。
6、通过获取纳税人的财务数据,可以改进该研究报告中应用的方法以产生更精确的结果,因为纳税人特定的数据将允许考虑金额A下的营销和分销安全港规则,为了第12B条制度的应用,对从事混合ADS业务公司的ADS活动进行拆分,并考虑亏损结转的情况。

选择金额A还是第12B条制度,各方态度不一
在南方中心和非洲对话联盟于6月1日联合主办的网络研讨会上,BEPS包容性框架的印度代表 Rasmi Ranjan Das表示,如果OECD税收协议支柱一没有通过多边公约实施,2021年联合国范本关于自动化数字服务收入的第12B条制度在双边协定背景下不会有效。他说,相反,发展中国家可以考虑在多边背景下通过第12B条制度来解决BEPS的全球问题。Das表示,发展中国家必须确定要采用支柱一金额A或第12B条制度的哪个选项以获得更多的国家收入。
阿根廷税务局(AFIP)的一位代表表示,税务局正在处理来自纳税人的信息,这些信息表明,根据第12B条制度的规定,使用税收保留措施可以提高税收收入。AFIP代表说:“我相信,每当分析不同的替代方案时,各辖区确实知道与[收入]保留相关的解决方案将产生更高水平的收入,而不是分配金额A”。她补充说,对于金额A的分配,阿根廷将取决于每个市场辖区征税权之间联结度的形成。根据报告的结论,美国应该对金额A或第12B条制度表明立场,因为提案范围内的大多数公司都位于美国,美国将负责把税收收入分配给来源国。
肯尼亚税务局代表Githii Mburu表示,肯尼亚仍在审查南方中心的报告。该代表说,当局还在与OECD团队和美国政府进行接触,并试图确定文件中列出的金额A估计是否“足够重要”,以说服领导层签署双支柱计划。肯尼亚是四个未签署2021年10月双支柱协议的包容性框架辖区之一。与此同时,肯尼亚还积极推动将DST税率由1.5%提高到3%
温馨提示:点击“阅读原文”,可查阅该研究报告原文。点击文中蓝色字部分,可查阅tpperson往期推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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