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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社会保险费降费缓费政策解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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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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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4 03:4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河北税务
标题: 河北省社会保险费降费缓费政策解读(一)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UzNTcxMQ==&mid=2653837407&idx=1&sn=65c8fbcc22ccc0cb9178268afd62002d&chksm=bd13cf2f8a6446392902b5524fd91059889d6cde71493d2075f9f335e26332fcdd772a5e714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03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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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5月23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规〔2022〕7号),省人社厅、省税务局印发《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规〔2022〕8号),现将上述2个文件政策解读如下:

01
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涉及哪几项社会保险费?
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涉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02
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能不能申请缓缴?
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
03
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时,必须缓缴全部险种还是可以缓缴其中一个险种?
在缓缴期限内,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社会保险登记部门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可以只申请缓缴1个险种,也可以申请缓缴多个险种。
04
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
05
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可以缓缴社会保险费?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
06
灵活就业人员缓缴2022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23年补缴时,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缓缴会不会影响缴费记录连续计算?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补缴2022年费款的,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07
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实施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在5月申请退回4月费款,申请缓缴所属期为4月的单位应缴部分。
08
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实施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在5月申请退回4月费款,申请缓缴所属期为4月的单位应缴部分。
09
企业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应在2022年12月征期内补缴到位。
10
企业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补缴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参保单位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款,其中申请缓缴费款所属期初始月份为2022年4月的,最迟应在2023年4月征期内补缴到位;申请缓缴费款所属期初始月份为其他月份的,最迟应在2023年5月征期内补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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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税务
责任编辑:王 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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