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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解读”在线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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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6-2 23: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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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广州税务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解读”在线访谈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MzU0ODQ5Mw==&mid=2247560422&idx=3&sn=356abdb890585c5318ba71cec38da3a9&chksm=f9502544ce27ac52c2d98f316bdfd21febebcc820eb4ed4f316fb0544126890e82eaf242ff5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02 19:21
二维码:
-
2022年6月2日15:00-16:00,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开展“大规模增值税
留抵退税
政策解读”在线访谈活动,就有关内容与网友在线交流。
以下为访谈内容。
固定布局
工具条上设置固定宽高
背景可以设置被包含
可以完美对齐背景图和文字
以及制作自己的模板
访谈嘉宾: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得力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焦照华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黄明宇
图为访谈现场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举办的“大规模增值税
留抵退税
政策解读”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市税务局、从化区税务局的各位嘉宾与大家进行线上交流。欢迎嘉宾们的到来。
主持人:
今天邀请到的第一位嘉宾是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得力,欢迎!
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得力:
各位网友,主持人,大家下午好!
主持人:
今天邀请到的第二位嘉宾是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焦照华,欢迎!
广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焦照华:
各位网友,主持人,大家下午好!
主持人:
今天邀请到的第三位嘉宾是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黄明宇,欢迎!
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黄明宇:
各位网友,主持人,大家下午好!
主持人:
罗局您好。可以给各位网友介绍一下本次在线访谈主题“大规模增值税
留抵退税
政策解读”的背景吗?
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得力:
感谢主持人。各位网友们,你们好!感谢大家参与在线访谈栏目。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
留抵退税
的政策安排。实施大规模增值税
留抵退税
,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各类市场主体直接高效的纾困措施,是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关键举措,也是涵养税源、大力改进增值税制度的改革。实施大规模增值税
留抵退税
,从微观看,通过更大力度的退税红利直达快享,及时将企业进项税额尚未抵扣部分予以退还,有利于增强市场主体信心,鼓励企业扩大投资;从宏观看,既有力地发挥政府作用,又突出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乘数效应撬动更大规模的增资扩产,同时大规模
留抵退税
向小微企业、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倾斜,既扩大投资又促进消费、既调整结构又促进就业,充分体现
留抵退税
政策逆周期、跨周期的调节作用。
主持人:
焦处您好。可以给各位网友介绍一下
留抵退税
政策的主要内容吗?
广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焦照华:
从2022年4月1日起,进一步加大
留抵退税
实施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上述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其中的小微企业是指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是指“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六个行业企业。
主持人:
黄总您好,请问纳税人如何判断自己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或者六大行业呢?
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黄明宇:
企业划型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对于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和银发〔2015〕309号文件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以及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文件所列行业但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划型确定的纳税人,按以下方法确定:
微型企业: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
小型企业: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
中型企业: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大型企业,是指除上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是指从事《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主持人:
谢谢三位嘉宾的介绍。下面我们看看网友们提出了什么问题。
东坡先生:
请问适用
留抵退税
新政策的纳税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得力:
适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申请
留抵退税
的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
留抵退税
、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天空是蔚蓝色:
我的公司已经办理过即征即退,还能再享受
留抵退税
政策吗?
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得力:
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队长是我别开枪:
请问
留抵退税
额是如何计算的?
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黄明宇: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增量留抵退税还是存量留抵退税,均采用同样的进项构成比例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锡安害搁那秀扣篮:
我公司是一家生产眼镜的出口企业,能否申请留抵退税?
广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焦照华: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你公司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需要说明的是,按照现行规定,你公司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待免抵退税办理完成后,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再办理留抵退税。
香菜冰淇淋:
对于不属于小微企业或制造业等行业的企业,是否还能申请留抵退税政策?
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黄明宇:
除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企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可继续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的规定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其中,“进项构成比例”的相关规定,按照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执行。
一叶知秋:
我公司是一家大型制造业企业,符合国家刚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条件,请问能同时办理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吗?
广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焦照华: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2年第19号,以下简称19号公告)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增量留抵退税;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存量留抵退税。
因此,如果你公司属于14号公告和19号公告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结合自身情况,按照上述规定自主选择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的时间。比如,可以在5月份先申请增量留抵退税,6月份再申请存量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在6月份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
茶禅一味:
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符合今年新出台的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条件,请问什么时间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得力:
按照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中: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你公司可对照上述规定申请留抵退税。需要说明的是,2022年4-6月,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的时间延长至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卧虎总冠军:
我公司是一家软件企业,2019年至2021年共获得留抵退税50万元,因企业已进入稳定运营期,近期缴纳的增值税较多,可以申请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吗?
广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焦照华: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你公司在2022年10月31日前将已获得的50万元留抵退税款一次性全部缴回后,可以按规定申请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海绵宝宝:
我公司是2020年成立的小微企业,如果想要在今年享受新出台的增量留抵退税政策,请问如何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黄明宇: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的规定,该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因你公司在2019年3月31日以后成立,2019年3月的期末留抵税额为0。因此,你公司的增量留抵税额为申请留抵退税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在你公司按照14号公告的规定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时,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闲随落花细看云:
我公司经营多种业务,日常经营中有一部分未开票收入,请问在判断是否符合财税2022年14号公告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条件时,这部分未开票收入是否参与计算增值税销售额比例呢?
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得力: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该公告所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是指从事《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上述规定的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开具发票销售额和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因此,你公司在计算上述增值税销售额占比时,开具发票销售额和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均应带入计算。
苏格拉底:
我公司成立于2020年,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时间(2021年10月)还不到一年,近期想申请新出台的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请问在计算相关行业销售额占比时,要将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销售额纳入计算吗?
广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焦照华: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该公告所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是指从事《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按照上述规定,你公司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的经营期虽不满12个月,但总经营期已超过12个月。因此,在判断你公司是否符合制造业等行业条件时,应将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增值税销售额(包含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销售额)一并计算。
先选酒桶:
我公司是一家餐饮企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550万元,是否可以按照小微企业享受今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
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黄明宇: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的规定,适用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的餐饮业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中的营业收入指标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餐饮业的具体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你公司相关指标数据看,如果2021年增值税销售额为550万元,你公司在2022年度属于14号公告规定的小型企业,如果符合留抵退税其他条件,可按照14号公告的规定适用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
深藏功与名:
我公司是一家小额贷款公司,2021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是80亿元,请问我公司可以按照小微企业享受今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吗?
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得力: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的规定,适用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的小额贷款公司,按照《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资产总额指标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的具体标准为,资产总额2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你公司相关指标数据看,如果2021年度末的资产总额为80亿元,你公司在2022年度属于14号公告规定的小型企业,如果符合留抵退税其他条件,可按照14号公告的规定适用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
杨柳依依:
我公司符合今年新出台的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条件,请问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增量留抵退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存量留抵退税?
广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焦照华: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如果你公司为符合14号公告规定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如果你公司为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需要说明的是,2022年4-6月,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的时间延长至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小老虎呼呼:
请问取得留抵退税后在税务上应如何处理?
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黄明宇:
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
如果发现纳税人存在留抵退税政策适用有误的情形,纳税人应在下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缴回相关留抵退税款。
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收征收管理法
》等有关规定处理。
嘉心糖不打嘉心糖:
我公司是一家教育培训机构,我们发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都没有“教育”行业的划型标准,如何判断我公司是否属于新出台留抵退税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呢?
广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焦照华: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的规定,对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教育”行业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列行业,因此,你公司应按照上述标准确定是否属于14号公告规定的小微企业。
主持人:
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今天的在线访谈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编发:广州税务融媒体中心
【留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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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抵退税】这些企业可以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退税
【实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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