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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交流] 纳税人2019年4月购进不动产,专票已认证,如何填写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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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27 10: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9888111 于 2020-4-27 10:24 编辑

纳税人2019年4月购进不动产,专票已认证,如何填写申报表?

   问:某纳税人2019年4月购进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认证,金额1000万元,税额90万元,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五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

          该纳税人在办理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纳税申报时,应将购入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以及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对应栏次;同时,还需将上述内容填入本表第9行“

        (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的对应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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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9xqRECUBPHuBWCxyLO7_Xg  发表于 2020-4-27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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