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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日—6月20日
申报缴纳各税种及基金(增值税、消费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
注: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报缴纳期顺延至6月20日。

2022年3月1日—6月30日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2022年6月1日—12月31日
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来源:合肥税务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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