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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堂】企业是否可以自主确定申请缓缴社保费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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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1 05: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沈阳税务
标题: 【讲堂】企业是否可以自主确定申请缓缴社保费的期限?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UzMDIyNw==&mid=2663723595&idx=3&sn=4a8c3f1f2f36376e64b58bad45965b95&chksm=8baeea57bcd96341c4741f811ec81a7a9f8e8ab2657f1f4fc28c7204737cf08f10874e50ab5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31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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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新一批“税务讲堂”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解读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本期课程由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副司长王发运担任主讲人,对公众关注的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保费政策问题进行讲解。

  《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请问这句话怎么理解?点击视频了解↓




  在允许缓缴的最长期限内,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确定申请缓缴多长时间的费款。

  譬如,企业可以申请缓缴1个月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以申请2个月或3个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缓缴一样,最长可以申请12个月。
提示:
特困行业缓缴企业社保费的政策出台后,地方政府或部门可能会出台本地的具体实施意见,所以有关操作请以当地政府或部门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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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阅读原文”查看《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保费政策解读》全文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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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不作为政策执行的依据!纳税人具体执行前,请详细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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