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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者说⑥
葛华军:续写新时代
“枫桥经验”税务篇章
20世纪60年代,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中首创了“依靠和发动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经过几十年的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经久不衰,与时俱进,从社会治安领域扩展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焕发出强大的生机与活力。实践充分证明,“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宝贵经验,必须总结好、传承好、发扬好。折射到税务部门,就要以“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创建为契机,将“枫桥经验”与税务工作实际深度融合,在坚持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努力续写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税务篇章。
01
要始终坚守党建引领优势不变
“枫桥经验”之所以历久弥新,根本原因就是始终坚持党建引领这一根本保障,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贯穿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创建“枫桥式”税务分局(所)过程中,必须坚持党建引领不动摇,创新党建工作形式,用好党建工作指数化评价管理体系,建立多元化的党建共建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优势和治理效能,以党的建设贯穿、保障、引领“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创建。
02
要始终坚守人民至上初心不变
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看家本领。基层税务所作为离市场最近、联系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最紧密的最小税务单位,必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并将此贯彻落实到税收实践中,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抓实便民利民、预警预防和多元化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大限度赢得民心、汇聚民力、尊重民意,积极打造新时代践行群众路线的嵊州税务样板,努力让纳税人缴费人成为“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创建的最大受益者、最广参与者和最终评判者。
03
要始终坚守“三治”融合要义不变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也是解决基层矛盾纠纷的重要路径。要夯实自治基础,完善税务机关主治、纳税人缴费人自治、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力量协同共治的税收治理模式,同时将自治引导到队伍管理中,通过所规所约、家教家风等推动税务干部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要强化法治保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税费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切实止纷息争、推动工作。要发挥德治作用,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秀道德传统,加强道德教育,倡导时代新风,进一步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更好地实现税务善治。
04
要始终坚守平安稳定目标不变
创造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的广义平安是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目标任务。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大家同心同向、尽心尽力。各税务所干部要将“枫桥经验”的基本内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增强创建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良好创建局面。要严格按照“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命名标准、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抓好创建,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主动作为,措施上全面到位,通过全面发动、全员参与、全速推进努力实现重案零发生、办事零次跑、信访零越级、干部零违纪、团队零纠纷“五个零”目标,争做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排头兵。(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嵊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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