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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随身听: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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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28 05: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大连税务
标题: 12366随身听: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TAzNzc5Ng==&mid=2649929790&idx=1&sn=4d7e9b3a9d299435620d0feb8d0c8179&chksm=8324d3b5b4535aa3f790baecd5b28a5a240e0241fb40a68ddf38e3af1c34188f2372190e2e2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27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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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税务局在线收听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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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陆续发布一系列退税、减税、缓税政策,为企业雪中送炭,助力企业焕发生机。本期跟大家分享: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
优惠内容
加大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享受条件
1.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
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退税时间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020年4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微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2020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小型企业、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2年第17号)
摘自《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

往期回顾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指引
2.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3.多业经营企业是否属于制造业企业的判定
4.除制造业外的企业研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
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
6.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要点
7.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8.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9.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10.小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11.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12.符合条件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3.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
14.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END
来源:大连税务
供稿: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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