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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算不清?快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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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28 02: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六安税务
标题: 固定资产折旧算不清?快看过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TkxMjcxMw==&mid=2649861554&idx=1&sn=3df492536daeb3258dcb0f28a05e9e74&chksm=887022d4bf07abc2ef61deea299643f8bb52cc5290a0dfe82eda725ebb98b2802386e115878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27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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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都需要折旧吗?
你好,下列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 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 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1
折旧方法有哪些?
1、平均年限法(直线法)
年折旧率=(1﹣预计净利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 1-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加速折旧法
(1)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 =2÷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年折旧率 ÷ 12

(2)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 100 %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 12

注意:
(1)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2)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3)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2
最低折旧年限


3
固定资产的计税依据:
(一)外购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费用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注意: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合同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四)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五)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六)改建的固定资产,除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七)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房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
(八)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而为取得全额发票,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

4
固定资产折旧纳税调整
1、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
按会计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部分,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已期满且年限尚未到期且税收折旧尚未足额扣除,其未足额扣除的部分准予在剩余的税收折旧年限继续按规定扣除。

2、企业对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在未足额提取折旧前进行改扩建的:
(1)如属于推倒重置的,该资产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应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
(2)如属于提升功能、增加面积的,该固定资产的改扩建支出,并入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
  注意:该改扩建后的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可以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

  3、企业按会计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税前扣除,其折旧仍按税法确定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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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编辑:章志豪
  审核:费俊林 孙 浩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叶集区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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