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85
  • Tax100会员 33294
查看: 213|回复: 0

【税务讲堂】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降费率和缓缴政策能否叠加享受?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2-5-27 14: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奉贤税务
标题: 【税务讲堂】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降费率和缓缴政策能否叠加享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k3NDk2MQ==&mid=2650326365&idx=4&sn=fedd410349cfaf351a54078194fc8f2c&chksm=becee1c389b968d55ec5838cac3b492fef4d35ae95708df5d7d9fde52af1d7f0740d745b45a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26 14:47
二维码: -

点击左上方奉贤税务关注我们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新一批“税务讲堂”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解读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本期课程由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副司长王发运担任主讲人,对公众关注的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保费政策问题进行讲解。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能不能和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叠加享受?点击视频了解↓

http://file.tax100.com/o/202205/27/284_1653633610280.mp4
  为了最大程度惠企便民,按照缓缴政策规定,缓缴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因此,如果企业属于5个特困行业,可以叠加享受阶段性缓缴失业、工伤保险费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如果企业不属于5个特困行业,则只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提示:
特困行业缓缴企业社保费的政策出台后,地方政府或部门可能会出台本地的具体实施意见,所以有关操作请以当地政府或部门的规定为准。
往期回顾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保费政策解读》全文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奉贤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奉贤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
欢迎您使用智能咨询
方式一
关注“奉贤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春风】-【咨询互动】-【在线咨询】
方式二
关注“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 点击【便民办税】-【咨询互动】-【在线咨询】
方式三
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上海税务智能咨询系统】



140_1653633614194.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