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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流函〔2006〕80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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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zsdy-sfcx.shui12366.com/xjsf/html/zw.html?#6NMAk0w2zKyMwYG0YcQJDQ==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内国税流函〔2006〕80号
文件名: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流函〔2006〕80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6-09-1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内国税流函〔2006〕80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函〔2006〕824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认真理解、掌握《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切实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培训工作,确保《操作规程》顺利实施。
  二、各地于2006年11月20日前将《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以FTP形式上报区局,上报路径:“FTP/centre/流转税/工作项目/“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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