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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等三部门: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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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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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26 01: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江苏税务
标题: 住建部等三部门: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TY2NjgzNg==&mid=2652236666&idx=4&sn=68904fdb50d3970f25f360a68746f0e8&chksm=bd534c818a24c5976e0249d15921059a6abc01addbd2cc1790bcae7aaf37335ce4ce948a3d0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25 18:48
二维码: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通知明确,各地要按照要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做好政策实施的指导监督,直辖市、设区城市(含地、州、盟)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结合本地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并在支持政策到期后做好向住房公积金常规性政策的衔接过渡。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等渠道,实现更多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保障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平稳运行。
国务院客户端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上线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供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为你提供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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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余额、办转移、查利率、算贷款、抵个税……
统统手到拈来!
  来源:中国政府网
编发: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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