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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中型企业,是否只能在5月纳税申报期内申请存量留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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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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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25 19: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呼和浩特税务
标题: 制造业中型企业,是否只能在5月纳税申报期内申请存量留抵退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zOTA2NDA0Mg==&mid=2654795377&idx=3&sn=576f6c636738e74b2d1fe3a4f861ac61&chksm=f2e790f4c59019e222f4307c354b98c005c74c0da51e42aed341a8c3b3cf88128050bae641b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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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5-24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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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制造业中型企业,是否只能在5月纳税申报期内申请存量留抵退税?一起来看看?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的规定,提前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因此,你公司如果为制造业中型企业,同时符合14号公告规定的退税条件,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你公司未在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申请退税,也可以在此后的纳税申报期按规定申请退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纳税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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