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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北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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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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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24 01:5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吉林税务
标题: 关于《东北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TkzNTU2Nw==&mid=2247543910&idx=1&sn=b279c34245305721c5f379bb58ad2cc1&chksm=9b1774c6ac60fdd00793d5e32b068d8066fc1a84e30efc3552f67c828398d25465fe34f7156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23 17:29
二维码: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动税务执法区域协同,营造东北区域良好的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与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大连市税务局共同起草了《东北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2年6月2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qyjfkjl@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1518号,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收(邮政编码130022)。请在信封上注明“《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东北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社会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2年5月23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供稿:吉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编发:吉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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