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馨提醒
申请社保费缓缴的,缓缴期限从申请当月至截止期限。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截止期限可按规定顺延至7月份,如申请费款属期5、6、7三个月缓缴,需在5月25日17时前申请;如在6月份申请,可缓缴费款属期6、7两个月的社保费。
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截至2023年4月。


企业网上社保操作指南

步骤一: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搜索“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事项,选择相应统筹区。

步骤二:进入办理事项界面,点击“在线办理”,填写“缓缴行业”和“缓缴开始年月”,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

来源:台州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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