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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明确: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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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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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23 19: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海口税务
标题: 两部门发文明确: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DQ0OTMzOQ==&mid=2649422972&idx=5&sn=ce4fb5d5abf90db09e4ae5e556533475&chksm=8722fda8b05574be9cecaa3ee1c34cb4473c472599894fa24385cb5e4cc060c008bf929d6c8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19 16:38
二维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
  
  为进一步加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现将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二、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实施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的重要意义,按照2022年第14号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和本公告有关要求,持续加快留抵退税进度,进一步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存量留抵退税在2022年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同时,严密防范退税风险,严厉打击骗税行为,确保留抵退税退得快、退得准、退得稳、退得好。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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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设计:海口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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