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50
  • Tax100会员 33316
查看: 291|回复: 0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这一重要变化请及时关注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3099
2022-5-23 17:3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无锡税务
标题: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这一重要变化请及时关注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Q0NTMyMA==&mid=2650186954&idx=3&sn=36dab09164c1796381fae6b638dee247&chksm=8818c26dbf6f4b7b8da22f563edf545bc95a64df6f2149325dbc954b648afda7917c365ca1a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20 14:01
二维码: -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公告
进一步精简报送资料和申报事项
简化办税流程和办理方式
优化退税管理和提醒服务
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为出口企业纾困解难


公告新鲜出炉,我们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能享受哪些利好呢?

新政带来“好声音”~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不再需要“双备案”啦!

根据《公告》第六条第(一)项规定,自2022年6月21日起,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生产企业办理委托代办退税备案后,留存相关资料,即可为该生产企业申报代办退税,无需报送《代办退税情况备案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发布)和企业代办退税风险管控制度


外综服企业需要留存哪些资料呢?

根据《公告》规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需留存以下资料:

1.与生产企业签订的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协议);
2.每户委托代办退税生产企业的《代办退税情况备案表》;
3.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风险管控制度、内部风险管控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情况。

如果生产企业办理委托代办退税备案变更,外综服企业也不再需要重新报送变更后的《代办退税情况备案表》了?

没错。生产企业办理委托代办退税备案变更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将变更后的《代办退税情况备案表》留存备查即可,无需重新报送该表。

系统操作流程有变化吗?

具体操作变化可以参考下方表格哦~

主要文件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
2.《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黄畅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关注“无锡税务” 查看更多精彩▼
231_1653298338819.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