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76
  • Tax100会员 33295
查看: 303|回复: 0

动动手指来答题(二十四)——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保费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0126
2022-5-23 15:5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高新税务
标题: 动动手指来答题(二十四)——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保费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4MDI0MjgwOQ==&mid=2247657498&idx=3&sn=48c76358e784f60364075900646fa0a9&chksm=fd55f40cca227d1ac4bb5a4e81137403c8b6464f07dd258eb8ce610bc4c487ab2f0950f574b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23 11:49
二维码: -



高新税务
关注我们查看更多涉税资讯





测一测



税务知识小测试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好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以及相关行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纾困扶持政策,我市发布了《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医保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2〕8号)。来测测相关知识您掌握了多少!
01

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其他非企业单位,能否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A. 可以申请
B. 不能申请




02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申请缓缴_________的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
A. 2022年5月至7月
B. 2022年5月至10月
C. 2022年5月至2023年1月


03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申请缓缴_________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A. 2022年5月至10月
B. 2022年5月至2023年1月
C. 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

04

缓缴企业应最迟于__________,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未按规定时限补齐的,应从补齐缓缴最后期限的次月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A. 2022年9月底前
B. 2022年12月底前
C. 2023年1月底前

05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于______进行补缴。
A. 2023年3月底前
B. 2023年6月底
C. 2023年底前






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
★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关于《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有关问题解答(政策篇)
★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有关问题解答(经办篇)
★企业社保费划转到税务部门征收,如何下载社保费单位客户端?
★收藏!天津企业社保费缴费流程及渠道
★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听税务小姐姐答疑解“费”
★学起来!天津市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操作指南
★企业社保费申报流程、申报密码……你想知道的在这里↓



往期推荐
天津高新税务:延期申报快办理 高效服务解难题
【征期日历】2月征期已来临,“非接触式”办税秘籍请收藏,疫情防控莫放松!
【倡议】必要进厅业务,今天约明天办 | 首选“非接触式”办理,健康又便捷!
【非必要不到厅】常见税费业务“非接触式”操作指引,确需明天到厅办理的,请今天预约!
【注意】天津电子税务局升级啦!本次调整内容共两项,涉及2月申报!
1分钟了解:《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有啥新变化
税收助力冬奥丨一图带您了解北京冬奥会相关免税政策
手把手教您:天津税务APP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
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民政局 市残联 市税务局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通知
【敲黑板】事关这个春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强调这三件事!
国家卫健委:不得对低风险地区返乡群众强制劝返和集中隔离
文明过年“津”彩有你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知公告】关于高新区税务局咨询电话变更的通知
汇算清缴来了!一文看懂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涉税问题
增值税申报收入≠开票收入
100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全部落地!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2021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约1.1万亿元


编辑:天津高新税务
来源:天津市税务局
了解税收
税务总局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9月1日起施行


周知身边小伙伴:符合相关条件,这些费可以免征




公司奖励优秀员工的机票,对应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精彩内容别错过



觉得文章不错,请点击“在看”
913_165329253045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