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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市5月例征期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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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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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23 15: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郑州税务
标题: 部分地市5月例征期延长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E0MDg2Ng==&mid=2652928859&idx=1&sn=9e31f2529dfbf97d16b8c2447192ec2f&chksm=8b973636bce0bf20309da743e7e349f172e9337cf0688463381ae9c06d3da81f4f83c6e617b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20 18:13
二维码: -
温馨提示
近期,郑州市、开封市、许昌市、平顶山市、鹤壁市、濮阳市、漯河市、周口市、商丘市、信阳市,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所辖区域等地受疫情影响较大,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上述地区的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平稳有序办理税费申报及缴纳业务,现温馨提示如下:



一、相关地区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022年5月份税费申报期限暂延长至2022年5月27日

二、相关地区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河南税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非接触式”办税渠道办理税费业务。对确需到线下办税服务场所的,可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约办税、错峰办税,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三、相关地区纳税人因疫情影响确需办理延期申报的,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延期申报相关手续。

四、相关地区纳税人因疫情影响在5月份申报期内未按期进行税费申报的,不予行政处罚,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如其在6月份被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及时解除非正常户认定。




河南税务提醒您预约办税、“非接触式”办税缴费
  

来源:河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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