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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5-23 13: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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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宁波税务
标题:
热点 | 中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税费优惠新政如何享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NTAyNTIzNg==&mid=2650687369&idx=3&sn=514eca0591dd5d09780c76f7b3f68c89&chksm=8380b2b2b4f73ba4ff6ff931c116d767ecc89798376dbcfc1ef5499a111d660496f0181b46e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20 17:29
二维码:
-
"中小微企业、小微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
——look here ——
近期,国家出台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涉及到中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到底要怎么区分享受,这里为你一一梳理。
一
#
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
#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这里的
中小微企业
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
(二)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
(三)其他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二
#
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
(1)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上述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1月1日后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2)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符合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
这里的
制造业中型企业
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
制造业小微企业
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
三
#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
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并一次性退还其存量留抵税额。
这里的
小型企业
和
微型企业
,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
其中,资产总额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年末值确定。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增值税销售额(年)=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实际存续期间增值税销售额/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上述规定所列行业企业中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的以及未列明的行业企业,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四
#
小型微利企业“六税两费”减征
#
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已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
这里的
小型微利企业
,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五
#
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再减半
#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里的
小型微利企业
,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END
原创:海曙税务
编辑:王庙卓
一审:胡珊珊 二审:林萍
三审:颜宝铜 四审:周承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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