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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培训强技能 立足岗位再提升-----市局社保非税科与市综合执法局共同组织城镇垃圾处理费业务培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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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19 17: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朝阳税务
标题: 联合培训强技能 立足岗位再提升-----市局社保非税科与市综合执法局共同组织城镇垃圾处理费业务培训会议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4MzQyMTY0Nw==&mid=2247506022&idx=1&sn=326fed372805cf087713a1b2e37d8a44&chksm=eb8866c6dcffefd0571afabbf7f013ff14f639f95eeb6bf2f074cbe5fb5d50f3dafed46daf2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19 16:23
二维码: -
为进一步贯彻《关于城镇垃圾处理费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宜的通知》,加深税务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的沟通合作,提升全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协办操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2022年垃圾处理费的收缴工作顺利开展,5月18日,朝阳市税务局社保非税科联合朝阳市综合执法局举办了“城镇垃圾处理费业务知识培训”会议,城区内税务部门各征收单位业务骨干、综合执法部门各执法大队队长及具体操作人员参加此次培训会议,市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肖建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开展城镇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有利于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税务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配合,在实现平稳有序划转的基础上,切实提升征管质效。
税务部门业务骨干为大家讲解了《关于土地闲置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文件精神,围绕“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城镇垃圾处理费申报征收操作”和“辽宁移动办税APP城镇垃圾处理费申报征收操作”做重点介绍,现场借助电脑、手机的实际操作,生动形象的演示工作流程,对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极大的提高了培训效率,让人印象深刻。

同时,组织城区各税务机关征收单位的业务骨干与对应街道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对接,组建微信工作群,实现线上咨询,便于对后续实际征收过程中遇到困难提供及时辅导。

现场培训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业务培训,使得综合执法部门与税务部门的工作衔接更加紧密,解决了操作系统不熟、操作流程不明、熟练程度不高等实际问题,进一步熟悉软件的操作使用,加强政策文件的理解,明晰职责的划定,对今后工作的开展具有极大推动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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