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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关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延续实施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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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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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19 16: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上海市第三税务分局
标题: 【快关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延续实施一年?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MjU3MDgzOQ==&mid=2247515010&idx=2&sn=2402fa052b7e42a026fa6d4011c82d75&chksm=9746fc3aa031752cba1f5dd324f684c996729734facc32cf25f9468b267a4ec0dbbb01f399f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18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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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新一批“税务讲堂”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解读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本期课程由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担任主讲人,对2022年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进行详细讲解,方便广大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享受政策。今天我们一起了解:助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加计抵减政策延续实施一年。
http://file.tax100.com/o/202205/19/559_1652948139860.mp4
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2022年3月3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1号),延续实施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至2022年12月31日,并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暂停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收入的增值税等三项服务业支持政策。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为延续性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一年。按照现行规定,纳税人如果没有及时计提加计抵减额,可以在执行期限内补充计提加计抵减额。因此,本次加计抵减政策延续实施后,纳税人无需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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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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