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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报告
每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间,同时也是企业关联申报和国别报告的报送时间,什么是国别报告?哪些企业需要报送国别报告?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揭开国别报告的“神秘面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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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报告是什么?
国别报告(Country-by-Country Reporting) 是跨国企业集团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公告)规定应该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信息,主要内容包括集团所有成员实体的全球所得、纳税和业务活动的国别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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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报告谁要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文件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企业,应当在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填报国别报告:
(一)该居民企业为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且其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
最终控股企业是指能够合并其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财务报表的,且不能被其他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
成员实体应当包括:
实际已被纳入跨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任一实体。
跨国企业集团持有该实体股权且按公开证券市场交易要求应被纳入但实际未被纳入跨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任一实体。
仅由于业务规模或者重要性程度而未被纳入跨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任一实体。
独立核算并编制财务报表的常设机构。
(二)该居民企业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
(三)企业虽不属于上述规定填报国别报告的范围,但其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按照其他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准备国别报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在实施特别纳税调查时要求企业提供国别报告:
跨国企业集团未向任何国家提供国别报告。
虽然跨国企业集团已向其他国家提供国别报告,但我国与该国尚未建立国别报告信息交换机制。
虽然跨国企业集团已向其他国家提供国别报告,且我国与该国已建立国别报告信息交换机制,但国别报告实际未成功交换至我国。
计算55亿元人民币报送门槛应该根据最终控股企业国别报告填报属期上一会计年度的合并收入进行判断。例如:当集团2020年的各类收入合计超过55亿元人民币时,应在2022年填报2021年度的国别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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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报告在哪报?
我国符合国别报告报送要求的最终控股企业,应当在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版)》时填写其中的国别报告表格,22张表格中的最后6张表。
电子税务局申报路径: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点击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企业所得税申报”—找到“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点击“填写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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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报告报什么?
国别报告应当以中英文双语填写,即《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等三张中文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英文)》等三张表应当使用英文填写。如果部分实体既无中文名称,也无英文名称,企业应当自行进行翻译,并在《国别报告-附加说明表》中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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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情形
最终控股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的跨国企业集团,其信息涉及国家安全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豁免填报部分或者全部国别报告。企业信息涉及国家安全,申请豁免填报部分或者全部国别报告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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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
问
对于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按照其他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准备国别报告,且符合42号公告第八条规定的企业,税务机关可以在实施特别纳税调查时要求企业提供国别报告。如果税务机关在调查期间要求企业提供国别报告时,还未到跨国企业集团准备国别报告的截止期限,企业是否会被要求自行准备跨国企业集团的国别报告?
答
如果企业能够提供资料证明,依照其他国家规定企业集团未到国别报告准备截止期限,可以申请延期提供。如果企业存在其他在调查时不能按要求提供国别报告的情形,需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问
填报《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时,成员实体与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截止日期不一致的,应如何处理?
答
《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应当涵盖最终控股企业的完整会计年度。成员实体与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截止日期不一致的,成员实体信息披露期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
(1)使用成员实体的会计年度,即成员实体会计年度截止日期在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的会计年度;
(2)使用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上述方法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得修改。
问
各成员实体采用的记账本位币不一致怎么办?
答
采用各成员实体的法定财务报表数据进行披露时,如果记账本位币与最终控股企业不一致,应当按照填报数据所属年度平均汇率折算成最终控股企业使用的货币单位,并在《国别报告一附加说明表》中进行说明。
例如:集团在X国的成员实体采用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最终控股企业A公司为中国居民企业,在填报国别报告时,应当将X国成员实体的数据按照本年度平均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报送,并在《国别报告一附加说明表》中进行说明。
问
当一个国家(地区)有多个成员实体,申报数据是采用个别财务报表的加总数据,还是采用抵消内部交易后的合并数据?
答
应采用合并前的个别财务报表加总数进行填报。
例如,跨国企业集团A企业(居民企业)在X国设有3个成员实体B、C、D,那么X国所在行的数据应为B、C、D的个别财务报表的加总数据,无需进行关联交易合并抵消。
问
《国别报告-附加说明表》应如何填报?
答
《国别报告-附加说明表》主要是对《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和《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名单》两张表填报内容的进一步明确。在这张表中,需简要说明:
(一)采用的数据来源,以及当年度数据来源的变化情况与影响;
(二)在《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名单表》中勾选主要业务活动为“其他”项的具体业务说明;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例如自行进行翻译的成员实体名称、使用的折算汇率等。
来源:安徽税务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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