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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讲堂】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延续实施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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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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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17 04:3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上海税务
标题: 【税务讲堂】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延续实施一年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k5OTgyMQ==&mid=2653425816&idx=2&sn=a6a7ffe30d8e19ca6868e27c1ae1843d&chksm=84315dbab346d4ac3619cf82b80496fdcf32e4eef842e032926c0cc064c760f24dde450c797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16 16:30
二维码: -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新一批“税务讲堂”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解读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本期课程由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担任主讲人,对2022年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进行详细讲解,方便广大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享受政策。今天我们一起了解:助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加计抵减政策延续实施一年。
http://file.tax100.com/o/202205/17/486_1652733364105.mp4
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2022年3月3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1号),延续实施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至2022年12月31日,并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暂停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收入的增值税等三项服务业支持政策。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为延续性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一年。按照现行规定,纳税人如果没有及时计提加计抵减额,可以在执行期限内补充计提加计抵减额。因此,本次加计抵减政策延续实施后,纳税人无需追溯调整。
往期回顾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2022年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解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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