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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个税汇算一本通来啦!政策、操作一站式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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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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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17 04:3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南京税务
标题: 2021年度个税汇算一本通来啦!政策、操作一站式搞定~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TkxNDU5Nw==&mid=2650695582&idx=1&sn=6e757cdfcf35dc59f72dbea61c108ffe&chksm=befbf194898c78823df01f2ac6069225bac6a0ca3439a8fa0f522c90560d592673dda975c22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16 18:02
二维码: -



小伙伴们,根据《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自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您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掌上办理,方便又快捷。
申报操作之前
先来学习一下政策









STEP 01
第一次使用“个人所得税”APP的小伙伴,您一定要在正规的手机“应用商店”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注册登陆哦。

STEP 02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通过点击【个人中心】→【银行卡】→【添加】,进行本人银行卡的绑定,用于后续汇算申报后的退税或缴税(建议绑定您本人在中国境内开立的1类银行账户)。
STEP 03
不是每个人都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的,首先确认自己是否需要办理2021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STEP 04
如果您2021年度存在符合条件但未及时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1】年。根据您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STEP 05
点击首页【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纳税记录年度及所得类型,点击【查询】可查看收入及申报税额。对于收入信息有异议可点击右上方进行申诉。





STEP 01
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可以通过箭头指示的模块点击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界面。

STEP 02
在“请选择申报年度”界面内选择【2021年度】后,在【填报方式】下建议您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点击【开始申报】。


STEP 03
根据居民个人的收入额及预缴的情况,分为“简易申报”和“标准申报”(系统会根据您的申报信息自动判断)。

适用“简易申报”
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下一步】→【确认】后完成申报。




如您认为自己不应适用“简易申报”,可以点击右上角的“切换标准申报”,进入“标准申报”。


适用“标准申报”
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下一步】。


在【收入】的“工资薪金”内,如您存在奖金,请点击进入进行确认。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模块内您可以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也可以选择“单独计税”。


奖金计税方式的选择,将会影响汇算的税款计算结果。您可以选择确定奖金计税方式后,查看到金额合计进行比较,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税方式。


奖金计税方式选择确认后,可以查看到您的【应纳税所得额】,再点击【下一步】,确认无误后点击【继续】。




1.退税
如您的汇算申报结果需要退税,在界面左下角会出现【应退税额(元)】,点击【下一步】和【确认】。


然后点击【申请退税】→【继续退税】后,选择事先预留的退税的银行卡,点击【提交】→【完成】。整个汇算退税申报就完成了。




2.补税
如您的汇算申报结果需要补税,在界面左下角会出现【应补税额(元)】,点击【提交申报】→【确认】。然后点击【立即缴税】→【确认缴税】后,选择缴税方式,点击【提交】完成缴费。





汇算申报完成后,如您想查询或更正、作废已汇算申报的记录时,您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我要查询】,在【申报信息查询】模块下点击【申报查询】,查询您已汇算申报的记录。如您要进行对已汇算申报的记录进行修改,可以点击【更正】或【作废】进行操作。





当您发现您的“任职受雇信息”、“收入纳税明细”与实际不相符时,可以就不属实的信息发起申诉。
情况一:被任职
当您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端查询任职受雇信息时,发现您的任职受雇信息不属实,您可以发起申诉。如:已经离职但是企业未作离职处理,从未在职但是企业采集了个人信息等。操作如下:
01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打开【个人中心】,点击“任职受雇信息”,可查看个人所有任职受雇信息。


02
点击需要申诉的任职受雇信息的任意区域,进入“详情”页。在“详情”页右上角点击【申诉】按钮,跳转至“申诉须知”页面。仔细阅读“申诉须知”后即可开始申诉。



03
被任职申诉分为“从未任职”、“曾经任职”两类。选择符合的申诉类型,填写补充说明(至少填写5个字符)。如选择“从未任职”系统将自动填写可能存在的情况,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补充。


04
如选择“曾经任职”,需在系统中选择离职日期,并在“补充说明”中填写离职情况。



?“从未在职”指从来没有在被申诉单位任职过;“曾经在职”指曾经在被申诉单位任职过,现在已离职。
?在发起申诉时一定要根据真实情况选择申诉原因,不可随意选择,否则将被视为申诉不实。
05
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直接弹出“申诉成功”页面,该事项即已完成申诉。

情况二:被收入



当您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端查询您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时,发现存在并未实际取得的收入时。具体操作如下:
01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常用业务”板块中找到“收入纳税明细查询”。也可以在“我要查询”中找到“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02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常用业务”板块中找到“收入纳税明细查询”。也可以在“我要查询”中找到“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03
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出所选年度的收入明细纳税记录。


1.被收入申诉可以按月发起申诉,也可以发起批量申诉。
2.按月申诉主要是针对某一月份收入纳税明细信息不真实发起;
3.批量申诉则是针对多个月份的收入纳税明细发起申诉,一次只能针对同一扣缴单位的多个月份发起申诉,不同扣缴单位的要分别发起。
04
按月申诉:
(1)选择需要申诉的月份,进入“收入纳税明细查询详情”页。点击【申诉】按钮,仔细阅读“申诉须知”后即可开始申诉。


(2)被收入申诉分为“目前在职”、“从未任职”、“曾经在职”三类。选择符合的申诉类型,填写补充说明(至少填写5个字符)。



?“目前在职”指目前还在该扣缴单位工作,但是扣缴单位申报的信息不正确;
?“从未在职”指从来没有在被申诉单位任职过;
?“曾经在职”指曾经在被申诉单位任职过,现在已离职。
?在发起申诉时一定要根据真实情况选择申诉原因,不可随意选择,否则将被视为申诉不实。
?若您仅仅对扣缴单位的申报金额有异议,不存在“被收入”的情形,不要点击【申诉】,请及时联系扣缴单位核实扣缴申报信息。

如为“曾经在职”仍需填写离职日期。

(3)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直接弹出“申诉成功”页面,该事项即已完成申诉。
05
批量申诉:
(1)查询出收入纳税明细后,在页面右上角点击【批量申诉】按钮。选择被申诉单位。


(2)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按月倒序显示申报记录。

(3)勾选全部需要发起申诉的月份,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诉原因”页。

后续操作与按月申诉操作相同。
异议处理查询
01
发起申诉后,申诉由谁处理?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
您发起的“被任职”(曾经在职)申诉,会直接推送给您申诉的扣缴单位进行处理。扣缴单位反馈申诉情况属实,则您的申诉成功;扣缴单位反馈申诉情况不属实,则推送至您申诉的扣缴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将对扣缴单位调查核实后,进行反馈。
您发起“被任职”(从未在职)、 “被收入”的申诉,将推送至您申诉的扣缴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任职信息申诉成功后,该单位将不会出现在您的任职受雇信息中;收入纳税明细申诉成功后,申诉的收入记录将不计入您年度汇算的总收入中。如申诉不成功,则相关信息均会保留。如果您认为反馈的信息不实,有其他意见,您可以再次发起申诉。
02
发起申诉后,在哪里查看处理进度?
提交申诉后,系统会通过站内消息提醒您申诉处理进度情况。您也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端的【其他查询】-【异议处理查询】在线查询申诉记录的处理进度和当前状态。操作如下:
(1)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中选择“我要查询”。

(2)在查询导航“其他查询”中找到“异议处理查询”。

(3)打开“异议处理查询”,可查看个人发起的所有申诉记录的申诉事项、申诉类型、申诉状态。如出现申诉错误,也可以在此处申请撤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江宁区税务局
审核:南京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编发:南京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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