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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关于优化调整市区税费服务职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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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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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15 04: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扬州税务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关于优化调整市区税费服务职能的通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MDkxNjA2NA==&mid=2247502590&idx=1&sn=2b55c96b2deeef3eb045f5de63e8cb71&chksm=ec1a1971db6d9067e260004c8ffa13151a7d38a64f0bc94c3a84898b6e3adc6c37653956744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14 08:01
二维码: -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高效统筹税费服务资源,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便捷度,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现将市区税费服务优化调整涉及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3日起,江苏智慧税务体验中心(扬州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税费服务业务统一由扬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管理。扬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为市区税费服务专业机构,对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事项实行“一口进、一口出”,融入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除不动产交易、社保费征收事项外,日常税费服务事项仍按原办法实行全市通办。不动产交易、社保费征收事项与其他部门实行“一厅联办、一窗受理”。
本次调整不影响纳税人缴费人正常办理涉税费事项。
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周知上述事项,做好妥善安排,如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纳税人缴费人谅解。
特此通告。
附: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各办税服务窗口具体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2022年5月13日
来源:扬州市税务局征管科
编发:扬州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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