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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堂】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时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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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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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14 04: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扬州税务
标题: 【讲堂】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时怎么操作?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MDkxNjA2NA==&mid=2247502583&idx=4&sn=64938e1c6b7dc45ddafe1ac1682e3fec&chksm=ec1a1978db6d906e43f7cc6facd0697f425dc4e17ca2dd56457ad5d201a7dea27fb3cc64d46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13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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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新一批“税务讲堂”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解读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本期课程由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刘宜担任主讲人,解读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今天,我们一起学习: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时怎么操作?



本次减免优惠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纳税人不需额外提交资料。纳税人申报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有关申报表单中勾选相应的减免政策适用主体选项并确认适用减免政策起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填列相应的减免性质代码、自动计算减免税款。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执行期限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对申请抵减的,系统将在纳税人下次申报时,自动抵减同税费种的应纳税费款,对申请退还的,减征税款将按程序予以退还。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扬州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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