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009
  • Tax100会员 28025
查看: 463|回复: 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发〔2006〕123号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增值税纳税评估方法》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15
2020-6-10 11: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xjgsww/ContentSearchBLH_showContent.do?id=16500000000000000008590
发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新国税发〔2006〕123号
文件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发〔2006〕123号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增值税纳税评估方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6-08-0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增值税纳税评估方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6〕12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结合增值税特征和新疆增值税管理的实际,制定了《增值税纳税评估方法》,现印发你们。《增值税纳税评估方法》涉及多项指标,各地可结合实际,灵活运用各类指标开展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对在纳税评估工作中出现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总结上报,以便改进方法,推动全区的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