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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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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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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13 21:4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奉贤税务
标题: 【举例说明】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k3NDk2MQ==&mid=2650325031&idx=4&sn=177f2f5ee33242b5d87614e3accf9f7b&chksm=becee4b989b96daf9bd66eabdbd0ca6f062e348b7ecab92ebd7a2f395b5f2631efcf2f93cfb2#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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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5-12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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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那么,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我们一起来看看↓

http://file.tax100.com/o/202205/13/317_1652449391736.mp4
相关问答
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规定的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举例说明:某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7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在8月纳税申报期申请增量留抵退税时,如果此前未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20万元(=120-100);如果此前已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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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奉贤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奉贤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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