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级储备粮费用利息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省级储备粮费用利息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制定了《河北省省级储备粮费用利息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主要从管理原则、部门职责、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予以规范。
专项资金的管理遵循“公开透明、规范管理、注重绩效”的原则,由省财政厅负责管理。省财政厅统筹考虑中央补助资金规模和省级政府粮食储备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每年中央粮食风险基金拨付我省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后,省财政厅按规定办理中央补助资金列收列支手续,并将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拨付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专项资金拨付专户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和支付。省财政厅负责开展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