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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税务之声》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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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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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8 02: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岳阳税务
标题: 《巴陵税务之声》第七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OTAzMTA0MQ==&mid=2247493893&idx=5&sn=909ae24fd3a153f8c51f24ccfd7b6081&chksm=f9fd796bce8af07d5b248f5752ea6b740791f965f0efbc0878bd3380e438655418a948ed57b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07 17:37
二维码: -

《巴陵税务之声》第七期

《巴陵税务之声》宣传片
  税收优惠促发展,惠企利民向未来。宣传税费政策,解读税收知识,关注热点税事,增强纳税意识,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邀请您一起走进《巴陵税务之声》。
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听《巴陵税务之声》。在今天的节目里,我们将继续以问答的方式,重点为您讲讲2022年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的相关内容。




3月2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公告中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有哪些?

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按照14号公告规定申请增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是什么?


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纳税人按照14号公告规定申请存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是什么?

按照14号公告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均可以从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制造业等行业中的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制造业等行业中的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时间为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当期未申请的,以后纳税申报期也可以按规定申请。

纳税人如何申请留抵退税?

纳税人适用14号公告规定的留抵退税政策,在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仅需要提交一张《退(抵)税申请表》。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提交,也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线下提交。
好的,今天的《巴陵税务之声》就到这里了,我们下一期节目再见!



岳阳交通广播
编辑:曹佩玉
主持人:汤英、廖凯
往期回顾:
《巴陵税务之声》第一期
《巴陵税务之声》第二期
《巴陵税务之声》第三期
《巴陵税务之声》第四期
《巴陵税务之声》第五期
《巴陵税务之声》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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