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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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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7 05:5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大连税务
标题: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TAzNzc5Ng==&mid=2649928629&idx=1&sn=f0cd108172441f7672998ee1b1c23898&chksm=8324d83eb45351285090fa8a1a0d264ee34f0ed69a705e573b9e23f0969f3e703c9351d0278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06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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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
具体政策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
政策解读
扣除范围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扣除标准 独生子女 2000元/月
非独生子女 每人不超过1000元/月
扣除方式及主体 本人扣除
平均分摊:赡养人平均分摊
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
约定分摊:赡养人自行约定分摊比例

热门问题问答
1.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答:不能。扣除标准是按照每个纳税人有两位赡养老人测算的。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2.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3.非独生子女,父母指定或兄弟协商,能否以某位子女按每月2000元扣除?

答:不可以。按照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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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大连税务
供稿:个人所得税处、沙河口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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