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200
Tax100会员
33654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江西
›
5月1日正式施行 ! 带你一文读懂《反有组织犯罪法》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290
|
回复:
0
5月1日正式施行 ! 带你一文读懂《反有组织犯罪法》
[复制链接]
江西政策君
江西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1782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11782, 距离下一级还需 77106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11782, 距离下一级还需 77106 积分
积分
11782
发消息
2022-5-7 03: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鹰潭税务
标题:
5月1日正式施行 ! 带你一文读懂《反有组织犯罪法》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Tg5NjU0OQ==&mid=2665297592&idx=3&sn=9591d8bf070bef66f0de7f374e905123&chksm=84f96ab2b38ee3a49fdb0e1e7244118484e840b743e809acb9d44e38c07c46f78e2fc19b7e8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06 16:14
二维码: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12月24日表决通过《反有组织犯罪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
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它系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新法施行在即
政法君
带你
敲黑板 画重点
熟悉《反有组织犯罪法》
为什么要制定出台《反有组织犯罪法》?
制定背景
贯彻落实党中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践经验,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以法治保障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制定目的
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
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
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
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出台意义
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始终是党和国家的不懈追求。《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不仅是对既有防治有组织犯罪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更是遏制有组织犯罪滋生,确保扫黑除恶有法可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该法出台意味着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进入全面依法、常态化开展的新阶段,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大意义。
什么是“
有组织犯罪”
“恶势力组织”“软暴力”?
为实现“露头就打”、“打早打小 ”,反有组织犯罪法将黑社会性质的雏形——恶势力组织明确定义为法律概念。近年来以实施恐吓、滋扰等“软暴力”为主要犯罪手段的黑恶犯罪案件呈现高发态势,为此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了“软暴力”手段的认定。
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有组织犯罪,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符合有组织犯罪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恶势力组织,
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什么是“软暴力”行为?
软暴力,
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反有组织犯罪法》亮点是什么?
亮点一
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
在案件办理方面
严格掌握从宽政策,
对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要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适用。同时,要充分运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
区别于普通犯罪的羁押手段,
对有组织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异地羁押、分别羁押或者单独羁押。
异地执行、慎重减刑,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组织者、领导者或者恶势力组织的首要分子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的,应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异地执行,需减刑的,需报经省级监狱管理机关复核,再提请法院裁定,法院审理时,应通知检察机关、执行机关参加审理。
涉案财产方面
全面调查,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对涉案财产进行甄别,提起公诉时,检察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准确甄别涉黑恶财产;法院在审理中对财产性质、权属进行法庭调查、辩论,依法判决。
报告个人财产动向,
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刑罚的人员,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报告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报告期限不超过五年。
亮点二
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为总结实践经验,保障“打伞破网”,该法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类型,推动打伞破网长效常治。
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将被全面调查:
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的;
为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
包庇有组织犯罪组织、纵容有组织犯罪活动的;
在查办组织犯罪案件工作中失职渎职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
其他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
多部门协作配合,建立线索移送沟通机制:
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建立线索移送沟通机制,发现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线索的,依法处理或及时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亮点三
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
根据党中央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防范和惩治“村霸”的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实践经验,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有效堵塞了黑恶势力通过换届选举影响基层组织运行的入口,有助于防止有组织犯罪人员干扰、破坏选举。
明确多部门联审机制,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亮点四
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
未成年人涉世不深,往往容易被黑恶势力裹挟、教唆、利用、侵害,为防止上述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为此,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发现涉及有组织犯罪行为的,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公安机关。
下列情形,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发展未成年人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
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或者阻止未成年人退出犯罪组织,尚不构成犯罪,依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亮点五
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涉案财产处置是扫黑除恶案件办理中的关键环节,为铲除有组织犯罪的经济基础,实现“打财断血”,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了一些新的规定。
具体包括:规定了财产调查制度,办案机关可以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明确被告人实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定罪量刑事实已经查清,有证据证明其在犯罪期间获得的财产高度可能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并且被告人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亮点六
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
严打黑恶犯罪的同时,尊重和保障人权也是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关切之一。
在保障涉案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方面:
明确对有组织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明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异地羁押措施的,应当依法通知其家属和辩护人;
规定涉案财物处置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并对涉案财物处置涉及的利害关系人的有关诉讼权利作出专门规定。
在保护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举报人的人身安全方面: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采取保护措施,保护举报人、控告人、证人等相关人员人身安全:不公开个人信息;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禁止特定人员接触;对人身和住宅专门性保护;变更身份,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其他必要措施。
《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背后
体现党和国家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
彰显“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
的法律温度
期待在新法的坚强后盾下
人人更加幸福
社会安定有序
环境风清气正
国家长治久安
公 告
根据工作安排,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5天。进驻期间(2022年4月15日至5月9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01-6231310,专门邮政信箱:鹰潭市A020邮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来源:
新华社 法治日报 人民日报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重庆
广西
陕西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