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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征期办税我帮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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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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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6 01: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牡丹江税务
标题: 5月征期办税我帮您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NDExMzE5Nw==&mid=2650639779&idx=2&sn=bbca9be151b451ad9f2c401f45dc0857&chksm=8fa5a361b8d22a77af5f1f1bff9920fda9ed0fada763b862a5898d6ff1be38ac75fa0f90b31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05 16:36
二维码: -



尊敬的纳税人:

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为5月1日至19日,为节约您的办税时间,提高报税效率,黑龙江省税务局为您提供本月份施行的税收政策、实务和其他需要您注意的事项。




您需要知道的5月新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8号)明确,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号),进一步助力企业纾解困难,激发出口企业活力潜力,更优打造外贸营商环境,更好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9号),细化明确精简报送资料和申报事项、简化办税流程和办理方式、优化退税管理和提醒服务等事项,供税企双方遵照执行,其中: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第五条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自2022年6月2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具体措施的通知》(黑发改财金函〔2022〕104号)第3条第(1)项和第6条第(3)项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税收减免政策兑现指南〉的公告》(2022年 第6号)

学懂弄通留抵退税

了解政策
中型企业5月起可以申请退还存量留抵

留抵退税政策的基本退税条件

留抵退税额计算

留抵退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

确定增量留抵和存量留抵

纳税信用等级和留抵退税


具体操作
纳税人如何申请留抵退税

税务机关如何核准留抵退税

END
来源:黑龙江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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