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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3 13: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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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朝阳税务
标题:
1+1:不折不扣兑现增量+存量的承诺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ODE2OTI5Nw==&mid=2654389492&idx=1&sn=3175b2ea47b85cdc5859be99a621eba4&chksm=8b57dc4abc20555c1a37daa0e1f9afd88f2e07d080f62add5014c221c559e000935907a7194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02 11:13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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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天,我和留抵退税有一场约会!送上7个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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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对号入座享用退税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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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掌握四划型与满足四条件
4月1日以来,本次大规模留抵退税的主要特点之一是增量留抵和存量留抵并退,今天这一期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什么是“增量”,什么是“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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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存量留抵税额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存量留抵税额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和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孰小值;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0。
举例说明:
某微型企业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50万元,2022年4月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时,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200万元,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150万元,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100万元。该纳税人在4月份获得存量留抵退税后,将再无存量留抵税额。
何为增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举例说明:
某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50万元,2022年7月31日的期末留抵为200万元,在8月申报期申请增量留抵退税时,如果此前未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50万元(200-150);如果此前已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200万元。
不同退税类型时间安排表
结合我们第二期讲到的所有行业对应退税类型,今天以“1+1”退税类型为导向再出一个升级版。
需要提醒大家的一点是:在退增量留抵税额时,六大行业的非小微企业在同时满足2022年第14号公告和2019年39号公告的申请条件时,可优先适用2022年14号公告享受100%增量留抵退税哦。
来源:北京朝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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